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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实施意见 9项重点任务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 环球热议
来源: 河北新闻网      时间:2023-01-19 08:20:29

原标题:河北出台实施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9项重点任务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

河北日报讯(记者苑立立)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动全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9项重点任务,提出到2023年,各综合保税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招商成效明显,项目集聚发展。全省综合保税区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700亿元,经营总收入达到400亿元,活跃企业数达到165家。

《实施意见》提出,严格规划建设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规划建设,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运营效益。合理规划周边区域用地,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周边规划建设配套功能区。

增强招商引资效能。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市将加强统筹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工作,引导优质资源要素优先向综合保税区集聚。各综合保税区将设立专门招商机构,选优配强招商队伍;加大招商力度,创新招商方式,大力开展市场化专业化招商,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大型央企、行业领军企业,吸引符合主导产业方向、产业链条全、技术实力强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加工贸易企业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向综合保税区集中;大力发展符合要求的销售、物流、检测、维修、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强化产业项目支撑。石家庄综合保税区重点引入飞机维修、生物医药、加工制造等产业项目,重点打造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中心。秦皇岛综合保税区重点引入装备维修、汽车零部件制造组装类产业项目,重点打造物流分拨、加工制造中心。曹妃甸综合保税区重点引入汽车贸易服务、冷链仓储物流加工等产业项目,重点打造新型销售服务、物流分拨中心。廊坊综合保税区重点引入现代商贸物流、食品加工、文化贸易等产业项目,重点打造加工制造、销售服务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重点引入生物医药保税研发生产、航空维修等产业项目,重点打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中心。

加强口岸功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综合保税区积极申请和利用各类指定监管场地,开展进境粮食、水果、肉类、冰鲜水产品等商品仓储及加工业务。支持药品进口口岸功能向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延伸,支持申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支持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扩大汽车整车进口规模,申请开展平行进口汽车业务。支持秦皇岛综合保税区、廊坊综合保税区依托周边空、海港口岸功能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增强招商引资核心竞争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支持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区港一体化发展,实现口岸保税功能叠加。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支持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对于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使用已解除监管的机器、设备接受区外企业委托开展加工业务的货物,采取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允许生产加工的货物向国内销售时按其对应进口料件征收关税。积极稳妥推进有需求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推进贸易便利化。在综合保税区内进一步推广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便利政策。简化进出区管理,企业可自主选择按月或按季办理“分送集报”手续。促进货物便捷流转,实现卡口无感化快速通关,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点对点流转。进一步优化各类商品检验模式,允许第三方检验机构参与进出区商品检验,入区食品采取“抽样后即放行”、动植物产品采取“先入区,后检测”等便利化措施。

培育新产业新动能。鼓励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按照国家公布的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保税维修业务。支持研发创新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发展,研发使用的进口消耗性物料根据实际耗用情况据实核销。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航空航天、工程机械、数控机床等再制造业务。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大型装备融资租赁业务。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跨境贸易发展。

做优跨境电子商务特色品牌。支持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1210业务,利用区位优势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集货中心,鼓励发展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支持秦皇岛综合保税区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线下展示、线上销售”相结合模式扩大面向东北亚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开拓面向欧美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支持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建设以“跨境贸易+数字经济”为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区,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中心仓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扩大出口。支持廊坊综合保税区建设功能完备、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面向京津消费市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华北分拨中心。支持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直邮分拣、出口集拼和展示销售等业务。

优化企业信用管理。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申请高级认证企业,优先开展信用培育认证。对新设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企业,经评定符合有关标准的,直接赋予最高信用等级。支持海关、市场监管、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企业信用等级互认,将综合保税区内纳税信用良好、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企业优先纳入诚信经营白名单并给予更多便利,提升政策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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