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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息丨清晰边界共识,避免思维路径缺乏换位思考
来源: 观察网      时间:2023-06-16 22:31:58

“作为一个新闻专业的学生,她对舆论炒作、人设营销的手法也非常熟练。她在不同的平台展示着不同的面孔,一边营销“高知女性”和“成功人士”,一边装女性主义者教人抵制彩礼、做独立女性,然后还煽动男女对立、写性骚扰小作文打女拳……言行自相矛盾却毫无愧色。”

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1017417&s=fwzwyzzwzbt

--------如果不是你这里详尽介绍,我还不知道她居然是抵制彩礼做独立女性的,对她这点到底在激愤什么呢,抵制彩礼体现了她女拳的一部分?是抵制还是索要彩礼更接近女拳?你的诉求真没搞懂。你的逻辑问题在于:她地铁报警后诽谤这件事错了后半段,为了彻底论证她坏透,所以她每件事都错,哪怕她另一个诉求跟你一致也错。抵制彩礼在你们心里加大分的事都能成论据了。


(资料图)

还得整合梳理一下逻辑,为什么会有这种每况愈下的激烈性别对立。简单说一下换位视角矛盾。

必须解析,这个女研究生的行为,哪些部分的行为逻辑是有合理性的,为什么,哪些行为是过激的、动机坏的、需要被处罚的(处罚到什么程度是学校和公检法的事,只客观分析她存在哪些主观恶性)。如果一概将她的前后一切行为划入“都是坏人行为”,那么同样的更多女性相仿的正当维权行为(比如真正被侵犯隐私报警处理诸如此类)都会被一竿子扫进水里否决,变成“这些小仙女防范行为都是在敌视男人”。按否定一切法,连别人抵制彩礼言论都没有正当性了。

就不懂换位考虑一下:

如果普遍的女性防范行为都因为她的后续过激行为,被[整体牵连否定]了。是不是整体性别矛盾必然螺旋升级?打个比方,女性每天都要吃饭,其中一个女的,先吃了一碗、又多吃两碗吃撑了,本来错的只是她一个人后面多吃了两碗饭,结果各种文都说“她什么都坏,吃饭证明了她坏自私”。是不是每天吃饭的所有女性都坏?然后很多男人一看:哎呀,果然有道理,这么多小仙女都在每天坏,天下危矣,我们要以更重的手段剥夺她们吃饭的权利遏止这种险恶的趋势。---防范报警是正当的吃饭,诽谤是吃撑的那两碗,看出过激定义的问题了吗?

处罚川大女学生,处罚的是她“排除后故意诽谤”,而不是她前面怀疑防范报警。这是关键点。目前的性别矛盾特别容易被煽动,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形成一种换位角度下,公认的行为边界尺度。女性觉得防范是本能,但防范尺度无共识;男性过激是,容易把防范不加区分,扩大化标签为性别恶意,从而跟普遍的正常女性行为形成对立心理。

关键在于要形成共识:公共场所隐私边界在哪里,报警的条件是什么,如何避免双向敌意消耗。解决问题。公共场所除了对隐私部位的拍摄非法,其他应该是合法的,拍到人删不删照片是道德礼貌的自愿,报警应该是基于对隐私拍摄的非法嫌疑之上。

这涉及两方面的共识:

1,女性的正当防范需要认可,但必须适度。也就是在预警尺度上需要对等升级,没有证据时以保守防范为主,确凿涉嫌违法隐私拍摄时,报警处理。

2,男性的行为需要自律,避免意图不明的灰色区间导致过激防范,了解正当防范与过激防范的边界是:环境条件是否能排除隐私拍摄。

我在另一帖提出了缺乏换位的问题,为什么意图不明的灰色区间容易导致过激防范,形成双向误解消耗:

大部分女性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有掌握证据还容易被说是污蔑。同样杭师大的女学生指认男生多次跟踪,当场被男学生反击怒骂,也并无实据,并且取实证也很难,很难调过去的监控,甚至没有监控,女学生也容易被打成污蔑。世事自古存在大量灰色地带,难以靠第三视角追溯还原第一历史。甚至可以说,在监控缺乏的时代,第一历史是无法被接近还原的,只能靠智力进行逻辑取证来指认或者自清,而逻辑取证也存在误判冤枉某一方的可能,除非是很铁的证据。并不是只有男性面临被污蔑的境地,女性照样长期面临被损害而无法取证的困境,甚至指认了缺乏证据被倒打的双重困境。

为什么要对比分析杭师大事件,就是为了让更多人换位思考,女性在无证据条件下存在防卫预判是不是有合理性?比如杭师大的女生如果属实,那么男生的行为比张薇还要恶劣些,是实施跟踪以后还要倒问责诽谤。如果没有证据是不是只能等危机发生以后才能喊破,需不需要预判预警?如果杭师大女学生被跟踪担心安全、还因为无证据倒变成诬告者,她的冤屈程度,与地铁大叔比,谁处境更困难?这是缺乏证据的女性防范行为的常态困境。如果男性群体完全看不到女性普遍预警防范行为的必要性、不能换位思考,只是在单方面喊如何冤屈,扩大化把普遍的常态防范符号化归入“坏的、女拳的、敌对的”,看不到女性同样极容易被冤屈并且可能更容易陷入双重困境,那么,集体双向敌视就必然成立,并持续激发。

那为什么不追究杭师大该男学生有没有诽谤呢?因为当事方和解了。民事名誉问题是民不举官不究,当事人和解,旁人也就是道德评判和谴责。如果川大女学生事件,因为过激防范引发,后续恶意诽谤,当事方和解,那由网友做原告追究她诽谤?显然起诉她诽谤还需要当事方。

个人认为,报警前后的正常与过激,事态逻辑比较清楚。不管是为了维持自己的道德高地而诽谤还是就想引流,诽谤都是恶性行为。从党性来说,党员是要有先进性模范性,党内处罚就算顶格也是正常的;但学籍属于一般性读书改造三观的资格(另回复过其他网友关于主观恶性的区别,一般是主动进攻性的直接严重侵害,当事人并不谅解,才顶格开除。)

要避免思维路径变成:强化“各种对男性不公平”潜台词是“女性大多都是女拳压迫男性”。这是因为把普通女性的正常防范行,符号化归入了敌对区。

事件的起因,其实是因为两性公共关系的处置边界没有一个清晰共识。然后普遍各自使用性别立场只看固定性别视角,而不看平衡的是非逻辑,那矛盾起来没完没了。

既然矛盾互相激发,那外部势力引导就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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