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 >  >> 正文
胜通能源董秘回复:根据相关规定,非定期报告时点的股东数量,不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范畴,股东如需查询股东数量
来源: 证券之星      时间:2023-06-07 12:16:04


(资料图)

胜通能源(001331)06月0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您好,请问,贵公司截止5月31日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

胜通能源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根据相关规定,非定期报告时点的股东数量,不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范畴,股东如需查询股东数量,需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书面文件,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等。同时,为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同一信息,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相应时点的股东数量,敬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谢谢!

胜通能源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9.32亿元,同比下降29.26%;归母净利润379.33万元,同比下降93.86%;扣非净利润126.81万元,同比下降97.66%;负债率6.3%,投资收益7.4万元,财务费用-988.06万元,毛利率0.04%。

该股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胜通能源(001331)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财务相对健康,须关注的财务指标包括:经营现金流/利润率。该股好公司指标3星,好价格指标2.5星,综合指标2.5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最高5星)

胜通能源(001331)主营业务:LNG的采购、运输、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